法律问答

去年12月,我们看了一套房,规定有住房公积金的房贷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所以,我们就想办用住房公积金贷,贷款利率要低一些.可那里销售部的人告诉我们讲,他们这里的房都不可以.(因为听他们说他们要去办很多手续很麻烦)我们也没有在意,就办了一般的商业贷款.后来,我上网.看到重庆住房公积金处去年9月份处出了一个规定.就是楼盘没有办理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我们可以直接到他们那里办理.我想请问一下,销售部有告知我们这个消息的义务吗?

2018-08-18 14:07: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积金贷款的是全国都一样的:五年以上公积金贷款利率
    3.25%,月利率为
    3.25%/12,五年及以下公积金贷款利率为年利率
    2.75%从2016年1月1日开始,2015年8月26日前发放的房贷的还贷金额将迎来不同程度的降低,特别是2015年3月1日之前已经发放公积金贷款的职工还款额幅降较大,大多数公积金贷款家庭受益。经测算,以按照公积金贷款方式办理20万元的房贷,还款期限为20年为例,2015年年初贷款的,每月还贷金额为
    1238.47元,而按最新贷款利率计算的每月还贷金额为
    1134.39元,每月减少支出
    104.08元,全年将减少支出
    1248.96元。但由于住房公积金核算流程规定,1月1日调息以后,1月份实际归还的利息为上一还款日至1月还款日期间应付的贷款利息,此种情况下利息需要分段计算,因此1月份还款需偿还的实际利息降幅较小,真正的省钱效果要到2月份的还款才能充分体现。
  • 申请。准备申请二手房贷款的职工应提交《借款人(配偶)工资收入及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一式三份)和交易前的《房屋所有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由业务人员审核确认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是否正常(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还须申请报件时最后确认)、该职工(配偶)工资收入证明是否真实、规范;
    担保。
    二手房住房公积贷款担保方式有阶段性保证加抵押、抵押两种,借款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选择;
    审核。按要求提交全部贷款申请资料后通过审核、审批,通过后通知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合同公证等手续;
    放款。
    借款人以上所有手续办理完毕后,由中心向委托银行发出《准予放款决定书》,通知银行放款;
    还款。一系列办理流程后,最后就是购房者还款,购房者就可以按借款合同中月还款额的约定,按月向银行还款就可以了。
  • 商业贷款可以转成公积金贷款。
    申请“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应同时符合下列7个条件:
    1、 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2、 借款人必须是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需为买受人);
    3、 原商业性购房贷款未结清且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
    4、 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一年(含)以上、信用记录良好且无逾期贷款余额;
    5、 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且为钢混结构;
    6、 所购房产可以设定抵押权的商业贷款可以转公积金贷款;
    7、 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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