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喝酒喝多了把对方打了,没什么伤,对方报警我被关了24小时录了口供,他们先动的手,明天让我在带着打架的几人去录口供,私聊对方要一人一万,去了还会拘留吗,还是只是传唤

2019-07-24 10:12: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伤情是轻伤就是刑事案件。
    2、要想拘留嫌疑人必需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你的伤情是嫌疑人所为。
    3、如果是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派出所可以先进行调解。
    4、如果是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一般采取取保候审而不刑事拘留。
    5、取保候审和刑事拘留是一样级别的强制措施。
    6、你现在可以要求派出所进行调解,或催促派出所尽快办理。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2、伤害的赔偿问题,主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必要的营养费和护理费等。按照实际支出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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