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单位被电击伤住院治疗,住院费用社保报销一部分,不报销的费用有谁承担,是个人还是单位承担,工伤认定书认定为工伤。

2019-07-24 10:57:3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依据法律,对于因病在住院期间所产生的费用,由医保或单位承担部分或全部费用,一般住院治疗的住院费除了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规定自负的部分以外,都可以直接刷医保卡结算。
  • 某些医疗项目是需要手工报销的,医保手工报销的流程是怎样的?由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呢?下面由。   
    一、医保的手工报销流程   医保的手工报销流程需要社保经办人员把各项票据收齐后逐一扫描、逐一录入、上传系统、打印明细,单位盖章备盘之后,上报医保中心,医保中心复核,所需材料缺一不可,否则不能报销。如果票据丢失,需要到医院进行补办。   
    二、申报住院费用   
    1、社保卡;   
    2、收费票据;   
    3、住院明细单;   
    4、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院)单;   
    5、诊断证明和(或)出院证明;   
    6、医院出具的全额结算证明。   
    三、由个人现金全额垫付医疗费用,符合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条件的,按门诊医疗费用发生时的情况进行手工报销。   
    (1)参保后未发卡;   
    (2)参保人员急诊未持卡;   
    (3)单位欠费;   
    (4)手工报销期间就医;   
    (5)补换社保卡期间就医;   
    (6)异地就医;   
    (7)计划生育手术。
  • 社保中的医疗保险可以住院报销。医保分为个人缴纳和公司缴纳两部分。个人部分很少。
    从第一个月缴纳开始,就可以使用医保卡里的钱(个人缴纳的部分),到能使用医保刷卡的药店或者是医院购买药品或者是就诊。

    一般是缴纳满一年后才能在生病住院的时候进行医疗费用报销。这个额度就会大一些,不仅包含个人缴纳的还有公司缴纳的。但是费用报销的比例,也要看当时的情况而定,不是说什么都能全部报销的。

    如果没有公司缴纳,可以转为给人缴纳。但是公司一般是缴纳五险,而以个人名义的话只能缴纳养老、医疗、和失业三险。不过金额的话和公司缴纳的也差不多,可能稍微少一点。
    另外公司没有什么优惠,缴纳比例金额都是固定的。只是如果是在公司缴纳话,一般都是公司承担大部分,自己缴纳很少的部分。
  • 单位与您建立劳动关系,应该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保。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单位拖欠社保的话,您可以要求补缴社保。您可以先与单位协商,要求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11个月的双倍工资,并补缴社保。如果您不愿意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话,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如果单位拒绝的话,您可以收集工作证明、工资单据等证据材料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社保部门反映情况或者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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