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农村的,在2002年生有一男孩,后因老婆出走至今没有回来,这种情况可以领独生子女证吗情况可以领独生子女证吗?我是农村的,在2002年生有一男孩,后因老婆出走至今没有回来,请问这种情况可以领独生子女证吗?

2019-07-24 16:07:5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规定:
    第四条
    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
    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过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
    如果两夫妇结婚后,没有生育能力(有医院证明),并且只收养一个孩子,而收养的这个孩子符合《收养法》,并经司法部门公证,可到当地计划生育局领取独生子女证,领取独生子女费。
    另外,夫妻双方无法提供《收养证》的,1992年4月1日《收养法》颁布前以事实认定,由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出具收养证明后,予以办理。
    夫妻2015年12月31日以前只生育或收养一个子女,在子女16周岁以内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现可申请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夫妻2015年12月31日以前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收养一个子女,2016年1月1日后申请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应在其生育或收养之日起三个月内,由发证机关收回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追回已经领取的奖金、补助、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其他优惠、奖励。
  • 独生子女证办理程序:

    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领证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
    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
    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1]

    特殊程序:

    (1)由符合条件的一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所在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符合条件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明原件)。
    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离婚证明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
    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其他程序:

    (1)夫妻双方的常住户口在本市,而子女常住户口在外地的,经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后,按照“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领证程序”办理。

    (2)夫妻一方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另一方为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所需材料:

    1、原配夫妻:夫妻双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结婚证明;

    2、离婚对象:符合条件一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离婚证明;

    3、丧偶对象:符合条件一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丧偶的证明;

    4、再婚对象:夫妻双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离婚证明,结婚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