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领导要我星期天下午赶回公司加班,因为家里有事我和她说赶不过去,她就非常生气,说我不尊重她,然后把我踢出公司工作群,还打电话骂了我一顿,第二天往后我没去上班。到发工资的时候她也没给我发工资,给她打电话不接,短信不回,去公司也见不了人,请问律师这种情况我怎么要回我的工资?

2019-07-24 16:26:0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加班工资计算公式如下: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基数÷
    21.75×天数×300%;
    法定节假日小时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基数÷21。75÷8×天数×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基数÷
    21.75×天数×200%;
    休息日小时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基数÷
    21.75÷8×天数×200%;
    平日延时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基数÷
    21.75÷8×小时数×150%。
  • 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将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若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讨薪: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 劳动者有权取得实际劳动期间的工资报酬,社保,公司拒绝支付工资社保的行为违法。
      拖欠工资可以选择通过提起劳动仲裁维权。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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