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是双方买的,但是以对方的名字购买的,后协议划归我,但一直不办过户,法院判决房屋归我所有,我可以用判决书直接去办理不动产登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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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惯例,买房人买房贷款,开发商为担保方。在开发商拿到小区的大产权证,业主拿到自己的小产权证,业主的产权证抵押给银行,开发商担保贷款则变为抵押贷款,业主交清房款才能领到产权。
不办产权证的风险:首先,房屋没有产权证不能上市出售或向外出租。应该意识到,现在的房不一定是最终选择,当遇到真正满意的房产时,现在居住的房产如不能出售或出租,很可能成为负担。
其次,不良开发商可能利用手里的
房屋产权证,再次抵押房产;且一旦其破产或倒闭,银行会对其资产(包括业主的房屋),进行清算与清偿。再次,居住时若房产发生意外,业主照样需赔偿。
由于业主
占有使用房屋,房屋所有权虽未转移,但风险已转移至业主;一旦遇到火灾等情况,保险赔偿由开发商领取,但若由于业主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毁损,却应由业主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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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乡产权只是当地政府用宅基地盖起的房子,没有真正的产权,不受国家法律保护,不具有房屋的所有、转让、处分、收益等权利,其中最为关键的是,且不能办理房屋相关的产权过户手续。即使作为完全的自住房屋,没有房产证就意味着,购房人不是合法产权人,法律无法为其进行合法的权益保障。
严格来说,小产权房属于不能对外交易的房屋,对外交易不受法律保护。小产权房简单说明是农村房子,经过拆迁后从新盖的楼房,没有交征地税,也不能上市买卖的房子。所以在房产证、过户上会有诸多不便。
小产权房也只能本村村民购买。想要交易,但不能过户,签署的
合同不具备法律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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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子过户需要的资料
1.卖方:
夫妻双方(或其它共有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房子权证》原件、夫妻双方(或其它共有人)方章各一个、
结婚证、未婚证实(
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原件。
2.买方:
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私章(方形章)一个。
3.办理流程:
①、双方签定《房子
买卖合同》及《委托书》;
②、双方交给购房保证金及定金到公司财务处;
③、双方到公证处办理公证;
④、将以上所需资料交到公司信息部;
⑤、公司开具收件单及收款凭证;
⑥、由评价公司出具评价陈述;
⑦、公司外联部办理完测绘及手续后,双方到房产管理部门签字;
⑧、得到房产管理部门收件收据后,买方将首期款付给卖方;
⑨、由约好方交清过户所需的有关费用后,买方付清余下的房款;
⑩、买方收取新的房产证;
?、双方凭收款凭证到公司财务处领回各自交给的购房保证金及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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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