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进公司差不多半年了,过几天刚好是6个月,公司说试用期是两个月到3个月,前面几个月人事有提醒过一次转正的事,但后来忘记了,就一直没申请转正了,现在我想离职,也已经向公司申请了离职,三天之后,我可以走人吗,当月的工资应该是有的吧,以及前面几个月的提成都只发了一部分,离职后应该要把之前没发的提成应该发给当事人的吧

2019-07-25 01:46:5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员工主动申请离职的,用人单位应当将劳动者的工资足额发放。
    根据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
    用人单位未支付的,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
    投诉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拖欠工资的证据
  • 离职后,原单位从其公司账户内做减员处理,然后你可以自己按自由职业者的身份自己继续缴纳社会保险,也可以转到新公司账户内,让新公司继续缴纳社会保险。
    如果新公司在外地的,还需要先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
    办理转移手续前必须提供,所需转移到的新地方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详细地址、单位名称、开户行名称、银行帐号等相关手续给以自谋职业者缴费的服务中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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