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原来是农村户口,上学迁出毕业迁回原籍,但是上面写着无业或待业,父母的上面写的是大田作物人,那我的户口算什么性质?如果是非农的话,现在可以改过来吗,,孩子的户口也在我这里,如果改成农业的,孩子是不是也是农业的了?我是07年毕业的前后一两年迁回来的,

2019-07-25 10:47: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土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将户口全家迁入到城市落户,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期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将户口迁入到社区的市,转为非农户口,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发包方有权利收回承包方得耕地和草地。
  • 根据户籍管理规定,孩子出生后,户口可以入父母任何一方的,孩子在九年义务制教育阶段,必须是在户口所在地和监护人户口所在地上学,你是南京江宁区的户口,如果孩子的户口也在南京江宁区,那按规定就应该在南京江宁区居住地就近入学,如果想去南京市区上学,而他的母亲户口也在南京市,那就应该先转户口,如果不转,就得办理借读手续,借读费费教育部已经取消。(高考时孩子必须回户口所在地参加高考)孩子上学不一定必须要父母双方的户口在同一个地方。
    小孩上户口,凭准生证,出生证,户口本,到居住的街道开信,凭上述手续去所辖区派出所户籍科办理就行了。
  • 土地确权以户为单位,和人口无关。

    1、家庭承包方的代表人是在承包合同上签字的人或原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记载的代表人。前两项规定的代表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因为其他原因无法到场确认的,由农户家庭成员共同推选。


    2、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应以二轮土地承包时家庭实际人口为基础,已死亡或户口迁出的(如出嫁女、在校大学生、现役军人等)应在备注栏标注清楚。二轮承包到现在,承包户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增家庭成员,一并作为共有人进行登记,并在备注栏标注。
    “与户主关系”栏按照国家规范填写,如本人、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孙子女、兄弟、姐妹、其他等。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5]6号)等法律法规,家庭承包方式的调查结果由家庭承包方的代表签字确认;其他方式承包的调查结果,由其他方式的承包方代表签字确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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