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是2018年8月15日买了一台汽车4S店销售人员介绍的时候说有自动感应大灯和自动感应雨刮器和汽车之家上介绍的配置也相同车上大灯和雨刮器组合开关上也有AUTO标志但是从来没好使过后来上4S店检查说没给我配这两项功能我去过XX协调解过4S店人员说是厂家的过错和厂家联系看看可不可以给我加装这两项配置我没同意。我想咨询一下律师厂家可以挽回这种失误吗?这属不属于销售欺诈?可不可以安退一发三来处理?谢谢??

2019-07-25 19:39:5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销售欺诈涉及的情况较多,需要具体分析 ,例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根据你的描述,证据方面基本全面,保险点如果涉及诉讼,可以让律师给把关下。
  • 哪些行为属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应加倍赔偿消费者并受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处罚。   
    (一)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   
    (二)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用的商品分量不足的;   
    (三)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次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   
    (四)以虚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诈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   
    (五)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   
    (六)采取雇用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   
    (七)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   
    (八)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   
    (九)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   
    (十)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商品的;   
    (十一)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十二)其他虚假或者是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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