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为提供担保贷款被起诉,贷款时不知道贷款者年龄已67岁,我认为银行审批有责任,但找不到证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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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逾期注意社么逾期一次只要及时还款对贷款影响不大,一共有13种情况在银行眼里将留下不良记录,影响贷款:
1、信用卡连续三次、累计六次逾期还款。
2、房贷月供累计2至3个月逾期或不还款。
3、车贷月供累计2至3个月逾期或不还款。
4、贷款利率上调,仍按原金额支付“月供”,产生欠息逾期。
5、水、电、燃气费不按时交款。
6、个人信用卡出现套现的行为。
7、助学贷款拖欠不还款。
8、“睡眠信用卡”不激活还是会产生年费,若不缴纳就会产生负面的信用记录。
9、信用卡透支消费、按揭贷款没有及时按期还款。
10、为第三方提供担保时,第三方没有按时偿还贷款。
11、个人信用报告还会记录法院部分经济类判决。因此,欠账等经济纠纷也会影响信用记录。
12、手机扣费与银行卡扣费挂钩,在手机停用后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因欠月租费而形成逾期,也会造成不良记录;
13、被别人冒用身份证或身份证复印件产生信用卡欠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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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的担保人,要承担以下担保责任:
1、作为一般保证责任保证人的,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务人的财产经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作为连带保证责任保证人的,与债务人承担同一的还款责任,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论债务人是否有财产,是否经过法院强制执行,保证人都有义务承担保证责任,向债权人偿还欠款。
3、以特定财产(房产等)设定抵押提供担保的,在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信用社可以申请法院
拍卖、变卖该财产,以财产变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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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信用卡纠纷案件的对策建议
1、金融机构加大发卡审核力度并抑制过度授信。由形式审查向实质审查过渡,发卡时除审核原件,要求办卡人提供1-2个证明人,对收入状况有要求的,应提供办卡人单位出具的规范的收入证明。
逐步改变根据持卡人用卡消费状况提高授信额度的作法,转而建立以定期对持卡人收入状况审核为基础的授信额度机制,真正把握长期稳定的用户并降低信用卡用卡风险。
2、金融机构建立定期回访制度。
金融机构应加强风险内控,发卡后定期回访持卡人,确认其地址和单位,防止因其变更地址后未办理信息变更手续,致下落不明而给以后诉讼留下隐忧。
3、法院建立多元化送达机制和被告下落不明情况登记制度。
以被告住址、工作单位、证明人为基础,通过直接送达、EMS邮政速递、电话录音、短信通知和亲友转告等多种途径,扩宽送达路径,增强送达效果。对信用卡案件被告身份情况、有关案号、案由、承办人进行登记,实现法院系统内部对下落不明人员的信息共享。
4、法院加大信用卡案件的调解力度。积极与银行及持卡人沟通协调,劝说银行对利息、滞纳金、诉讼费作出一定让步并同意灵活的还款方式,引导持卡人承诺尽快偿还本金及部分利息,促成双方调解或撤诉。
5、法院加大执行力度。将信用卡透支案件作为集中执行重点,成立专项执行小组,灵活运用限制高消费、悬赏执行、新闻曝光等措施,集中攻关,对症下药,提高信用卡欠款案件的执行率。
6、司法部门应加大对信用卡欠款超期不还严重后果的宣传。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教育公众“量力”用卡,慎于过度超额消费、超前消费,根据自身收入状况,形成信用卡消费上限习惯,避免因信用额度不佳造成房贷不能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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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