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家生孩的时候,工厂突然倒闭了,连我的生育津贴都没补给我,当时不知道工厂倒了有失业金补,到现在我生完小孩有三年了才有人告诉我可以去找劳动局补失业金,请问过了三年了还可以去劳动局要失业金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7-26 05:3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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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中第六章 生育保险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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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4)难产假增加15~30天;
(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2、生育医疗费;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4、一次性补贴(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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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