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故意伤人 没有伤 对方索要赔偿 已方无法承担费用 被拘留 会留案底吗

刑事辩护
2019-07-26 06:53: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跟据法律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并造成受害人经济损失的,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受害人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能积极赔偿并得到受害人谅解的,可从宽处罚。
    被告人拒绝赔偿的,可按照民事诉讼规定由受害人或其亲属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故意伤害至人轻伤,按照正规程序,公安机关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进行刑事拘留并调查取证,在证据充分以后承办民警会询问当事双方是否愿意调解,如果双方愿意进行调解并能够达成调解(赔偿)协议,被害人表示对处理结果满意不再追究嫌疑人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应当对嫌疑人进行取保候审或者释放。如果当事双方不接受调解或者接受调解但无法达成调解协议那公安机关应当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向当地的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在检察院审核批准以后报送当地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被拘留后进行了取保候审,是否会有案底,这要看具体情况,如果取保候审之后,没有再追究刑事责任,就不算案底,只有经过刑事处罚一般才有案底。
      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
    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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