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妈52年,在家做饭因锯柴不小心把左脚大拇指锯掉,因本市人民医院不能手术,转院到荆州手术,医疗费一共将近二万多,请问因意外伤害农村合作医疗能报销吗?

保险赔偿
2019-07-26 11:39:4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为:参加人员在统筹期内因病在定点医院住院诊治所产生的药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等符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部分(即有效医药费用)。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付设立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
    医院年起付标准以下的住院费用由个人自付。同一统筹期内达到起付标准的,住院两次及两次以上所产生的住院费用可累计报销。超过起付标准的住院费用实行分段计算,累加报销,每人每年累计报销有最高限额。
  • 农村合作医疗,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参保者出院后,将经患者本人签字或盖章的住院发票、出院记录、费用清单、转诊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缴本乡镇合管所,经审核后集中统一送交市农保业务管理中心。  未记载的医药费用以及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规定不予报销的诊疗项目不纳入报销范围。所有医药费用报销时须提供发票原件,年度内住院1次以上的医药费用须分次按比例结报,不得累加计算。  
    一、报销范围  
    1、床位费:乡镇卫生院最高11元/天、市及市以上医院最高15元/天。  
    2、药品费:执行《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凡目录以外的药品不予报销。  
    3、检查费:最高限额600元。  
    4、治疗费:300元以内按实计算,300元以上部分按50%纳入报销范围。  
    5、手术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计算。  
    6、输血费:危重疾病抢救或手术所发生的输血费用(限额500元)纳入报销范围,其他输血费用不予报销。  
    7、材料费:最高限额2000元。(凡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规定不予报销的项目不纳入报销范围)  
    二、转诊规定  
    1、转本市市级医院住院治疗的,按90%纳入可报医药费计算;  
    2、转市外医院住院治疗的,按80%纳入可报医药费计算;  
    3、在部队医院及营利性医院住院治疗的,按60%纳入可报医药费计算;  
    4、无转院证明的一律按60%纳入可报医药费计算。  
    三、报销比例  核后可报医药费分段按比例(35%—70%)结算补偿金额,每人每年度补偿金额累计最高为2万元。  
    四、报销程序  参保者出院后,将经患者本人签字或盖章的住院发票、出院记录、费用清单、转诊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缴本乡镇合管所,经审核后集中统一送交市农保业务管理中心。
  •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先由受伤者所在单位垫付。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对已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由用人单位向经办机构申报结算;继续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由经办机构向工伤保险协议合作医疗机构结算。
  • 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农村合作医疗报销:不属报销范围
    1、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2、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
    3、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
    4、矫形、整容、镶牙、假肢、脏器移植、点名手术费、会诊费等;
    5、报销范围内,限额以外部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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