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单位是周六周日都上班,现在让我们周六周日休息一天,休息一天是当天钱不给还要扣除我们一天双倍工资合法吗

2019-07-26 11:51:3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用人单位是否可以扣发劳动者的工资,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我国劳动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这一规定是对劳动者工资报酬权的法律保护。所谓“克扣”,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的应得工资。
    用人单位克扣劳动者工资的行为,有两方面的标准,一是看劳动者是否提供了正常的劳动;二是看用人单位是否有正当的理由。如果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了无过错的正常劳动,而用人单位又不具有扣除工资的法定理由的,就属于克扣劳动者工资。
    克扣劳动者工资的行为是违法行为,是对劳动者工资权的侵犯。
  • 1,单位未按时缴纳社保,可以要求单位补缴工作期间的社保。没有双倍工资的赔偿。
    2,如果单位在劳动者入职一个月内未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补偿。
    3,相关规定:
    (1)《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社会保险法》规定: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用人单位不让劳动者享受合理的休息时间,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及公积金,这属于用人单位扣除劳动者工资的合法理由。对于用人单位扣工资的行为,我们是不能一概而论的,因为其中一些扣工资的行为其实是法律允许的,也就是合法的。
    当然要是认为用人单位扣工资违法的话,则一定要拿出足够的证据,不然的话就有可能承担不利的后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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