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各位律师一个有关农村房屋遗产的问题。
爷爷当年去世的时候将手中的房产(城市近郊农村的房屋)一分为二落到大伯和父亲名下。我们手上持有当时政府机关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房产证上是父亲的名字,但没有土地使用证。大伯的儿子,也就是我的堂兄一直在当地农村,我们对于房子的一切信息都来自于他。当年所谓没有办理土地使用证的信息也来自于他。今年春天堂兄把我们的房产证要回去说审查,后来我们又将房产证索要回来。今年下半年因为听说城市扩建,房屋面临被占用,我们去当地乡镇机关查询才发现,这个房屋已经落在了别人(我的堂兄)名下。当地已经重新颁发了相关证明。
现在想咨询,我们如何才能得到有关这套房子的合法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