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驾驶一辆货车在道路右侧正常行驶 道路左边有一驼背聋哑人 突然由左向右跑过来 当时也不知道有没有带倒对方 下车后看到对方身体无明显伤痕 可以正常行走 但我还是选择报警 后来把她送到医院 医生检查身体没事 我车被扣 对方要我2万块钱 我接受不了 请问这种情况我的责任大吗

2019-07-26 16:27:1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车辆一般20天,最长不得超过30天(车辆与行驶证是一体的)。驾驶证是15天。
    根据第七十二条之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根据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因此在发生车祸后,如果车辆被交警扣押的,可以先行同伤者进行赔偿,赔偿后可以联系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询问提取车辆的时间。
  •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第五十八条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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