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2016年5月结婚,目前孩子哺乳期10个月,刚修完产假上班3个月!婚前男方女方各有一套贷款房,婚后一直住在男方房内,男方工作在外地一周回家一次,今年9月份-11月份男方出轨且已承认,在婚恋网冒充单身未育人员欺骗女性,且有微信截图聊天记录为证据!最近发现男方信用卡透支18万,且绝大部分在外地消费、取现!男方月工资7.8千左右,男方每月给3000生活费用于丈母娘、我、孩子、(他亲妹妹工作了也在此居住和生活),他本人也承认花费用在应酬上,请问我需要偿还信用卡债务吗?如果提出离婚,我们各自房产如何划分,

离婚
2019-07-26 16:57:1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第一,在夫妻双方没有采用书面形式特别约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分别所有的,都认定为共同所有,包括工资薪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等等。但是对于信用卡而言,其本身具有专属性,如果对方在您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使用您的信用卡数额较大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从民事角度而言,虽然夫妻对于共同财产拥有平等处分的权利,但是其仅限于家庭共同生活的支出,所以如果男方冒用您的信用卡而购买的是个人物品的,那么应该认定为个人债务,在其向您出具了借条的情形之下,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偿还。
    但是,如果对方使用您的信用卡购买的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物品。那么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您应该承担一半,所以您也只能要求对方偿还一半的费用。第二,无论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对方的个人债务,在对方向您出具了借条的情况下,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这样才有可能获得法院的支持,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是两年,从对方承诺还款时起算。

  • 1、如起诉,法院不会支持按照债务承担比例取得资产的分割要求。因为夫妻财产分割,无特殊情况,双方均分,财产平均分割,债务平均承担。
    2、婚外性行为过错会影响法官的情绪,但不是必然多分财产给你。聊天记录证据的效力,要看具体内容。
    3、之前债务清偿,属于你们夫妻共同债务,你们谁承担都是一样的结果。是否有银行记录,没有任何用处。
  • 对于夫妻离婚债务如何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是这样规定的:“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
  •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例如:
    一、新婚姻法,房产增值部分,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五条规定: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二、新婚姻法,婚内房屋赠与,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六条规定: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也就是说,未过户的赠与属于不产生效力的赠与,说的天花乱坠,把房子给你要和你结婚。没有过户,想什么时候要回去就什么时候要回去了。因此,有人要赠与房产的,先过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