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只是口头约定,没有合同。这样受法律保护吗?

2019-07-26 18:26: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借款数额,债权债务人双方姓名,并有双方签名(画押),签订日期的,原则上就是一个合法有效的借款合同了。
    但是要想凭借借款协议主张自己的权利,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债券不受侵犯,还得注意在协议中写明约定借款用途、约定还款期限,另外还可以约定发生争议的管辖法院。
    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到后,可以立即要求对方归还,如对方不还,可以在2年内向法院(如未约定管辖法院,就只能去对方居住的区、县法院)提起诉讼,否则胜诉权消灭(就是法院不管这事了)。
  • 人们往往错误地将合同理解为“书面合同”,认为只有白纸黑字地写下来的才是合同。其实,除了书面合同以外,合同在日常生活中更多的是以口头合同的形式存在的。例如:我们日常购物时的讨价还价,从法律角度看就是一个订立合同的过程。
      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一样具有法律效力,并且订立过程很方便快捷。只是由于口头合同一旦发生纠纷,很难证明合同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因而对于一些较为重大的事项,还是建议尽量采用书面合同。
    另外,有一些特殊事项,法律规定只能采用书面合同的形式,口头合同是无效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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