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三四个人打我 还在打我的时候我还手了 掐了一下其中一个人的腿 我算是正当防卫吗?到警察局报案警察还要拘留我 我感觉不公平 我被那么多人打 我难道还不能还一下手?任由他们打我?到警察局还要拘留我?我不是受害人吗?医药费也不赔我 道歉也没有 还让我签字 说拘留了我以后就会有前科 会影响我以后 我还是一个女人 打我的是两男两女 我该怎么办?就因为我是轻微伤 我签了字 他们只赔300 都不够医药费 就是因为我不懂法 就活该受委屈吗?现在想死的心都有了 第一次受了这么大的侮辱,,

刑事辩护
2019-07-27 04:50: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正当防卫是合法行为,因为正当方位而给不法侵害者造成损害的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是防卫过当,需要在过当的范围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条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 轻微伤一般是不构成犯罪的,因此也就不会涉及刑事责任等
  • 对于长期遭受家庭暴力后,在激愤、恐惧状态下为了防止再次遭受家庭暴力,或者为了摆脱家庭暴力而故意杀害、伤害施暴人,被告人的行为具有防卫因素,施暴人在案件起因上具有明显过错或者直接责任的,可以酌情从宽处罚。对于因遭受严重家庭暴力,身体、精神受到重大损害而故意杀害施暴人;或者因不堪忍受长期家庭暴力而故意杀害施暴人,犯罪情节不是特别恶劣,手段不是特别残忍的,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的故意杀人“情节较轻”。
    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根据其家庭情况,依法放宽减刑的幅度,缩短减刑的起始时间与间隔时间;符合假释条件的,应当假释。被杀害施暴人的近亲属表示谅解的,在量刑、减刑、假释时应当予以充分考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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