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村里的祖父祖母已过世,他们有两个儿子,一个是我父亲已迁出村,一个是我叔已过世,我叔子女有部分仍在村里面,今年村里土地被征,村集体协议分配方案是按人分配,我们户有七个人可分到钱,每人约50万,其中包括已故的祖父祖母和我叔,请问我父亲有资格分到我祖父祖母名下的钱吗?如何分呢?

2019-07-27 06:59:5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 (一)征地补偿
    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
    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
    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
    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
    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
    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
    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
    2.1万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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