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哥需要在杭州第七确认为智力残疾,办理残疾证,需要我嫂子签字,我哥和嫂子感情不和,不肯签字,两人有小孩一个10+岁了,哥和嫂子后面是不算离婚了,现在的问题是这个残疾人证需要嫂子这个监护人签字,嫂子不肯签,是否可以爸妈签或者改变这个监护人。

离婚
2019-07-27 08:30:1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
    1、如果协议离婚时,财产分割可以双方协商。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或是对财产的分割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通过诉讼方式离。
    2、婚后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根据你的叙述,只有汽车是夫妻共同财产。房子是你公公的名字,如果你们对该房产没有任何出资的话,离婚时不能分割。存折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归你所有。
    3、一岁半的女儿原则上归你抚养,对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他固定收入的20-30%。如有需要可电话联系或面谈。
  • 两方签字离婚协议是无效的,只有到民政局解决离婚手续,经过民政局审核盖章,两方签字画押,发给离婚证的同时,才具有法律效力,在解决离婚之前,离婚协议的任何一方,都能够后悔。
  • 残疾人在离婚时有一定的保障,一般来说,离婚时对生活困难的残疾人一方应当予以经济帮助,例如:
    1、双方共有的房屋,残疾人一方有权要求多分。
    2、 双方共同承租房屋的,残疾人一方有优先承租权。
    3、残疾人结婚后居住在非残疾人一方的房屋中、因离婚而无房屋居住的,非残疾人一方有条件的应当给予解决。
  • 离婚案件中就孩子抚养问题,法庭会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不同的判决;
    第一,如果双方可以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按照双方当事人的意思出具判决书;
    第二,如果双方不能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法院会按照一人抚养一个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
    第三,判决抚养的时候法院会参考孩子的年龄,性别等因素进行判决,通常情况下,两周岁以内的子女原则上女方抚养,两周岁到十周岁之间的子女法院会按照有利子女成长的原则判决,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征求孩子意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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