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赖账的人,要赖账多少钱可以起诉他们?有好几个人赖账在1000到1.5万元之间,虽然分开来个人不多,但是加一起四五万了,好几年了都追不回来,有些人蒙联系上和知道他们的住址,有这些人甚至已经联系不上了也不知道他们的住址,只知道所在城市,不过有他们签的借条,要是起诉他们的话是否需要先报警查找他们的个人信息地址之类的?然后再到法院起诉他们?而在起诉他们后又有哪些程序?起诉后又会产生多少费用?(要是起诉后到追回欠款期间产生的费用比追回的还多还用起诉吗?)法院又要是多久能执行帮忙追讨?要是追讨不成功会怎样?赖账人是否个人信用会被拉黑?就以上问题吗,本人在这里先对解答人说声谢谢了。

2019-07-27 09:05:5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对于欠债不还的,你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
    2、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要是原始的,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
    3、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借条到期之日起两年内;没有还款日期的,随时可以要求还款,从第一次追讨之日起两年内就可以。
    4、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不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债务人恶意拖欠的还可以拘留。债务人去世的,可以从其遗产中进行清偿。
  • 如何追讨个人欠款?
    1、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5、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6、《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 一、诉讼标的是25000元,则需要交纳的受理费:50+375=425元。


    二、借贷关系,借条是证据之王,如果有借条,内容清晰完整,胜诉概率是100%!

      财产案件诉讼时,主要是案件受理费,具体费用是根据诉讼标的的大小来计算的,如果你要求对方归还10万,那10万就是标的额。具体是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的:

      
    1、未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
    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
    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举个例子,如诉讼标的是30万元。则有

      50+90000*
    2.5%+100000*2%+100000*
    1.5%=50+2250+2000+1500=5800元;

       诉讼标的是25000元:则需要交:50+375=425元
  • 起诉名誉毁谤,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单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还得看诽谤的程度和造成的影响、结果如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第八条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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