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一下,我这边还没毕业,想找个兼职干到毕业的,于是进了一家工厂,但是没说我是应届生,签了劳务合同,现在想走厂里说要等4天,也没有工资,请问那个劳务合同有效么?

2019-07-27 11:19:5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委托代理合同(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用)
    ××市××所()民/经/行/非字第号
    (甲方)因一案,现委托××市第××律师事务所(乙方)律师出庭代理/代理,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第审代理人。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是:
    二、律师必须根据事实和法律参加诉讼活动,认真负责地履行律师的职责,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根据国家《关于业务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费元,标的费元。
    四、乙方为本案调查、出庭所需差旅费,按国家规定标准全部由甲方负担。甲方向乙方支付差旅费元。
    五、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证据。在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担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六、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和标的费应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和标的费不予退还。
    七、如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另行协议。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或其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生效。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撤诉及调查结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
    住所:住所: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 一、收集以下能证明劳动关系方面的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1)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  2)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4)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5)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  6)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二、法律依据:  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 【劳动监察】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2)《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 在劳务关系中,对于劳务人员的薪酬,用人单位会一般参照市场价格和用人单位的工资标准,具体可以双方协商,综合考虑劳务人员的风险程度、管理责任、人均工资和劳务人员数量及缴纳服务费方式的等因素。劳务报酬所得是个人独立从事某种技艺,独立提供某种劳务而取得的报酬,他与支付报酬的单位不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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