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想请问一下,我和我女人结婚才几个月,还没有登记,现在她要提出分开,可那些彩礼钱,酒席,项链,金戒指。她还能退返回给我吗,

2019-07-27 11:31:2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双方愿意协商,可以协商分配,如果不能协商,按照法律一般如下: 男方给女方的彩礼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在法律上可视为合同金,只要女方履行了嫁给你的约定,合法结婚后就属于履行了约定合同,所以彩礼是不能退还和分割的。这种案子有过先例,不退不分。
    关于电视冰箱洗衣机,这些可以按照夫妻共有财产分配,一人一半。

  • 1、没登记在法律上叫同居关系。同居关系是是指男女双方未经登记便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 第四条 规定: 男女双方根据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
  • 没有领证就没有法律意义上的婚姻,也无从说离婚了,想分手的话,我个人认为从道德角度上来讲如果你自己或者你的家庭用了对方的钱,应该适当归还,如果用于购买双方共同使用的物品你可以放弃物品的使用权,或两人协商解决。
    彩礼的问题 要看你们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如果时间较短或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男方可以要求返还部分彩礼,如果已经共同生活多年,则不能在要求退还彩礼。
  • 中国公民申请和外国人登记结婚,双方须具备哪些证明材料? 1。中国公民须具备以下材料:本人的户籍证明,包括护照和身份证明;本人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单位,可人才交流中心任务(县级以上)等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证明及与何人结婚的介绍信;本人和未婚夫(妻)的合影照片;
    2、外国公民须具备以下材料;本人国籍证明,包括护照、身份证,或能够证明其身证的证明;在华工作的外国人须持有中国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或外事部门签发的证件;外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结婚状况证明,或是由该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经该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认证,再由我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认证;
    3、外国侨民须具备以下证明材料:
    (1)本人护照或可证明其身份和国籍的证件,无国籍者免交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还必须具备婚姻登记机关指定的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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