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的身份证丢失,过几天要去进行科目二考试,临时身份证应该可以用,但是这个身份证办理挂失,补办流程不懂

2019-07-27 14:43: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身份证丢了,可以不办挂失,补办60日或90日后能办下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
    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1、无论是居民身份证还是临时居民身份证,都需要本人亲自办理,不能代办。  
    2、《居民身份证法》第三条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3、公民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具体程序是:  
    一、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相片尺寸标准同居民身份证),交纳证件工本费人民币10元。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二、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制作证件。  
    三、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3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  
    四、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 1、根据我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3条、14条的规定:有效期限内的临时身份证与居民身份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虽然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没有提到必须提交身份证,但是在受理仲裁案件的时候,实际都是以申请人的身份证为准的。
      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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