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土地确权,我家的土地第一轮是父亲的责任田,88年就转让给我经营了,98年二轮也确权我名下,98年我又分到XX俩人4亩在加上父亲给的责任田9亩.共计13亩,98年台账没有父亲的土地,现在父亲想要回土地,是否能要回去?

2019-07-27 15:46: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土地确权是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也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每宗地的土地权需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造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第二十二条规定,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第二十七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依据上述规定,你于95年土地承包时承包的四亩责任田,如果当时与村里签订了承包合同,该承包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当时的村干部将你承包的土地划拨给旁边邻居的行为,侵害了你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你可以依据上述法律条款和村里协商,要求补发给你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诉讼请求保护你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 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三条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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