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昨天在下班的时候我和老板娘说我不想干了 然后今天就没去 老板娘说如果不去上班工资就没有了 请问这样合理嘛 工资到底应不应该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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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只要签订了劳动
合同,并履行了合同义务,就应当获得劳动报酬,工作一天就应当支付一天的工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
2、我国的劳动法没有规定“干了不到一个月,单位可以不发工资”
3、《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
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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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伤不能上班,停工留薪期间,用人单位应支付工资待遇的,工伤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用人单位也要承担的。《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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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老板支付工资:一是可以采取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一般来说,可以先同老板商量,若老板拒绝支付工资或者一直拖延支付工资,则可以采取上述仲裁或者起诉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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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