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办理房产证,一直未见证,咨询国土资源XX,他那边已经登机,但是说开发商那边未办理,我想问一下我这边讲怎么办?2013年买的房子,房子一次性付清,每次问他他都是推脱未办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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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开发商办理房产证所需要的材料:
(1)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2)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
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
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
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3)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新房房产证办理费用的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
房屋产权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
代理人代为办理。
(4)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
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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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人员不得作为见证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前者不能辨认自己行为,不能以自己名义参加民事活动并享有
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后者则是其民事行为能力受到限制,二者均不是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参与订立遗嘱这类较复杂民事活动。
如果他们在场,其见证不具有法律效力。
(2)
继承人、受遗赠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不能作为见证人的原因不在于其是否有民事行为能力,而在于他们与遗嘱有直接利害关系,有可能影响遗嘱人自愿表达其内心意志,再者他们证明难以保持客观性何真实性。
因此,法律明确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不得作为
遗嘱见证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由于利益关系的影响,难以保证其证明的客观性、真实性,所以这些人也不能做
遗嘱见证人。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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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解决装修纠纷的法律法规
针对装修纠纷问题,相关部门制订了一系列规定,例如《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暂行规定》、《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等,其中《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如果出现家装纠纷情况的话,可以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的机构进行投诉,也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解决装修纠纷的五大途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争议的时候,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与装修公司协商解决
2)、业主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装修公司达成的
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但这点必须注意,一般情况下,如提请了仲裁,便不得再向法院提出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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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