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公司上班一年多了,都没给交社保,当时入职时签了一份不买社保合同,但是公司那个月都把社保补贴以工资形式发放在手中这样的情况我可以要求公司给我卖社保吗?

2019-07-27 20:31:0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社保补贴的情况涉及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如何办理补贴?本人要持证明灵活就业状态相关凭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进行灵活就业认定;
    填写《灵活就业情况登记表》,经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认定后予以就业登记;
    并在《就失业证》中记录从事灵活就业有关情况。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对象
    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实现灵活就业,并按时接续养老保险、缴纳了本年度养老保险费的人员。

  • 1、以内部沟通调解为主,尽可能在公司内部解决。在公司内部确实不能达成一致,即使到了仲裁部门也是本着先调解、后仲裁、最后再裁决的原则,尽量不扩大影响面。
    2、强化法制意识,遵纪守法。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是国家走向法治、社会不断进步的具体体现,企业首先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行事,同时也要充分的运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不断改善劳动关系。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要与时俱进,适时改善劳动关系。
    4、加强人力资源的约束管理。
  • 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你可以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向社保局投诉,社保局会责令单位及时缴纳。而且你可以以未缴纳社保和为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在离职通知书中写明此原因)这时你可以主张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不成可以向工作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不收取费用。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因劳动者过错造成用人单位直接经济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从其工资中扣除赔偿费,但应当提前书面告知扣除原因及数额;未书面告知的不得扣除。
    扣除赔偿费后的月工资余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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