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和我朋友合伙开店,店开起来一共要了二十三万,一人一半,我和她现在分了,我给人家打了十一万的欠条,现在人家要起诉,如果这样的话,我能不能打赢这个官司,

2019-07-27 20:42:5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1、撰写民事起诉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窗口立案;

    2、案件被受理后,法院会给你一份缴费通知书,按照指示向指定银行缴纳诉讼费用,再将银行给你的缴费单据拿到法院换票;

    3、等待法院通知开庭,一般会给你发开庭传票的;

    4、按照传票指示的时间、地点出庭参加诉讼;

    5、开完庭等待判决结果,如对结果不服,自收到判决结果之日起向中级人民法

    6、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7、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8、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9、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10、法律依据:《刑法》(1997修订)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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