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你们好!我开车撞坏了对方一辆车,交警队事故认定对方车为全责,对方车损失在3万左右。我自己的车损失也在3万左右。我自己的车投保了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对方车只有交强险。我们各自都没有承担维修车辆的经济能力。在这种情况下。我可以起诉对方车的交强险赔付限额内,为我自己修车吗?在此同时,对方是不是也可以起诉我的保险公司为他修车?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都授权保险公司打款到修理厂。因为所有费用都是由修理厂全权垫付的。嗯,还有我们可不可以直接授权,由修理厂起诉保险公司啊,保险公司再打款到修理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