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以前单位上班,后工龄买断,现五十交了十年社保,能退休吗?

2019-07-27 21:22: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退休与买断工龄无关,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照常退休:
    1、男职工和女职工退休的年龄是不同的,男职工需要年满60周岁,女职工则是年满50周岁就可以了,前提满足了还需要有工龄满10年,注意是连续不是累计。
    2、如果是丧失了劳动能力,并且确认属实。这类情况下,男职工退休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同样的连续工龄满10年。
    3、上一条是针对普通职工来说,特殊工种下职工(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的退休年龄有所下降。在这类情况下男职工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同样的工龄满10年并且是连续的。
    二、退休工资的计算模式
    根据最新的退休工资算法:每月退休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从上面的公式可以看出,退休工资由两个部分构成。其一就是基础养老金。
    (本人退休时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基础养老金
    其二,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实际账户累计额/计发月数(60岁退休按139个月计算)。
    现在代价都在说的工龄问题与你的退休工资是有直接关系的。工龄越大就越值钱,所以现在有些单位为了自己的小利益,而让员工的工龄归零然后重新开始计算这样以后发放退休金的时候就会少一部分支出。
    现在退休金按照工龄的长短来决定退休工资的多少,即工作一年就是100块的退休金,20年就是2000元以此类推。
  • 已退休的员工讨薪要根据员工与单位的关系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讨薪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到法院起诉的方式维权。如果认为对方可能会有转移财产等行为导致难以执行等情况的发生,可以申请保全欠薪者的财产。
    动者已经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并且办了退休手续、领了养老金,那他和用工单位之间就不是劳动关系。如果没有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但年龄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同样与用工单位之间不构成劳动关系。
    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是依据国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这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进行行政执法的,不适用劳动关系的情况,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就没有这方面的职权。
  • 养老保险
    1、个人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最低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60%;最高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300%)的8%缴纳。
    2、单位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2%缴纳。2006年1月1日起,人社部将个人养老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此前的政策是个人缴费全部和单位缴费的3%计入个人养老账户,单位缴纳的19%划转为社会统筹,而新政策将单位缴费的3%也划入社会统筹用来解决养老空账问题。
    医疗保险
    以北京市为例,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
    失业保险
    单位1%,个人
    0.2%;
    工伤保险
    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
    0.5%~2%之间;
    生育保险
    缴费比例:单位
    0.8%,个人不交钱。
    公积金
    公积金缴费比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10%。2009年下半年起,北京市统一规定所有用人单位按工资的12%办理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都是工资的12%。
  • 您好!这是两个概念,是分开计算的。 退休时工龄按档案记录算,社保按实际缴费月数累计。工龄是实际工作年限,以人事档案记录为准;社保是缴纳年限,以实际缴费为准。有些单位不按规定缴纳社保,入职开始就有工龄,但是社保不参保没有社保缴纳年限;有些年龄比较大职工参加工作时没有社保缴费制度,只有工龄没有社保缴费年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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