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和我老公结婚一年多了,一直不能正常过性生活,所以他提出要和我离婚还让我退还彩礼和三金,我应该给吗?

离婚
2019-07-28 09:53:5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姻法司法解释2》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如果你们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是可以不退还彩礼的。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
    (二)中的规定,只有符合以下情况,人民法院才支持返还彩礼: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如果不符合这三种情况,法院不支持返还彩礼。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那么如何理解生活困难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二十七条: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
  • 如果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是需要返还彩礼的,但是返还的数额需要根据双方同居时间长短,给付彩礼的数额,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消费水平确定具体的返还的数额。当然如果没有共同生活的话,彩礼应该如数返还。
    关于彩礼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有相关的司法解释,如果存在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或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有对方因给付彩礼而导致生活困难等情况,彩礼是要返还的。除去这些情况以外,彩礼一般不予返还。
  •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如果双方存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则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同对方进行沟通,如果对方仍然不愿意返还的,则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要求对方返还彩礼。但是如果没有满足法律规定的情况则只能由双方进行协商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