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我们家是20多年前盖的房子,村里到现在也没给统一办理房产证,每家都只有土地使用证,前两前村里要求把土地使用证都上交,后来把我们家的土地使用证给弄丢了,当时村里不只是我们一家,也就是说现在我们两户即没有土地使用证也没有房产证,当时问居委会,居委会给的答复是没有土地使用证也没有关系,都住了近20年了,这事也就这么搁置下了
现在我们几个村面临着拆迁,周围的村已经拆了,我们村拆迁也是早晚的事
像我这个情况,没有房产证,又没有土地使用证的话,拆迁的时候能得到应有的补偿吗?
是不是需要补办?
如果补办的话需要什么程序?
而且原来土地使用证是我父亲的名字,我父亲刚刚过世了,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好,万一拆迁没有证不行的话就麻烦了
如果补办的话会不会有麻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