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正常行驶,电动车闯红灯撞上我的车左边,请问我有责任吗

2019-07-28 12:11: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闯红灯撞人,交通部门认定责任,保险公司赔偿后,不足部分,按责任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闯红灯的标准:
    1、当路口的信号灯为红灯,只要是车辆没有整车越过停止线,那么这样的情况是不算闯红灯的,不会被扣分或扣钱。
    2、如果信号灯为红灯的时候,整车越过停止线,但停了下来,也不算是闯红灯,只能算是越线停车,对于这样的情况将会被扣3分。
    3,如果信号灯处于红灯的时候,被电子眼拍下3张照片,显示你的车越过停止线,行驶到道路中间,直到到达对面路口,那就是真正的闯红灯,扣6分,罚200。
  • 首先要确定双方的责任比例,然后做伤残鉴定,确定伤残等级,最后依据伤残等级和责任比例计算赔偿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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