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投保人因精神失常杀害了被保人,法院判故意杀人,入狱了,但鉴定了有精神病,受益人是投保人,能理赔吗?

保险赔偿
2019-07-28 14:06:3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故意杀人罪名,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可能涉嫌犯故意杀人罪。构成本罪,客观上需要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主观上行为人是出于故意。
      故意杀人罪判多少年?  量刑标准:犯本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值得一提的是,成立故意杀人罪,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第二,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必须是非法的,既违反了国家的法律;  第三,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前述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否则不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 是否是精神病人以及精神病人在犯罪时是否病发不能够控制自己的行为,需要经过司法鉴定确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就看在杀人时是清醒状态还是发病状态,清醒的话就按正常人来看,该怎么判就怎么判,如果是精神病状态,一般是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但要进行强制医疗,并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是纯粹的精神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话,就按精神病来判,强制医疗,民事赔偿。
  • “法医精神病鉴定”,是指运用司法精神病学的理论和方法,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精神状态、法定能力(如刑事责任能力、受审能力、服刑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监护能力、被害人自我防卫能力、作证能力等)、精神损伤程度、智能障碍等问题进行鉴定。  法医精神病鉴定,鉴定标准:  精神病鉴定的目的在于确定行为人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判断有无责任能力。
    对精神病的鉴定首先是从临床精神病学的基础出发,全面检查分析,确定有无精神病,同时从法律的角度确定犯罪时的精神状态及严重程度和它与犯罪的因果关系两方面考虑,具体判断标准如下:  一是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一个人虽患有精神疾病,但如果仍有辨认自己行为的能力,还是要负相应的刑事责任。
      二是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即虽可能有辨认能力但丧失了控制能力,其行为已无法受到主观意识的支配和控制。  三是必须是在发生危害行为的当时处于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状态。
      四是在精神疾病的间歇期或是疾病缓和期出现危害行为的,因其精神活动已恢复正常,即不能评定为无责任能力。  五是处于智能缺损状态,即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状态,应当在一定程度上负刑事责任。
  •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故意杀人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
    2、犯罪客观方面首先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作为、不作为均可构成。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必须是非法的,既违反了国家的法律。
    3、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本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上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故意杀人罪既遂标准是人已经死亡,如果人当时没有死亡,但是确定以后会死亡的情况,则要等到出现危害结果时才能确定既遂与未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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