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网上买了一份住院补贴险,17年11月30生效,如果一年没有生病,是要返回及补助一笔钱给我,每次扣款都是乱扣,第一次就给我扣了两个月,中途想起扣就扣,直到18年10月20日,我因为胃部需要做大切除手术,通知保险公司,而保险公司说我的保单作废了,我还没有精神去理这事,发觉这家公司已经又扣了我几个月的钱,我打电话给他们说要投诉他们公司,才给我赔付了五千元,给我续签扣款的几个月的钱就不给我,请问说我应该怎么做

2019-07-28 15:34:3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支付社会养老保险等费用;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所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但这最低工资应剔除加班工资(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劳动者确定自身的合法权益受损后,可以直接持相关证据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 你好,用人单位没有缴纳、没有足额缴纳、没有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所应承担的责任包括:
    (一)赔偿劳动者少得或者未得的失业保险金损失。
    (二)承担应当由生育基金支付的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费用。
    (三)承担工伤保险费有关的罚款、滞纳金等费用。
    (四)承担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的罚款等费用。
    (五)赔偿给劳动者造成的其它费用。如因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致使不能及时转移档案而影响劳动者重新就业的工资损失等等。如果因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产生纠纷,劳动者要求赔偿损失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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