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方有外遇,并生一子,怎样才能在离婚中给女方的利益最大化

离婚
2019-07-29 03:55:1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你好,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一般平均分割,关于孩子抚养,孩子在两岁以下一般会判给女方,除非女方有一些不适宜抚养小孩的疾病,2到10岁法院考虑双方的条件看那方抚养小孩对小孩的成长更有利法院就判给谁,孩子在10岁以上法院会考虑孩子的意见的,当让孩子的抚养问题你们可以自由协商,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至于答辩状,你可以委托律师代写,由于你的问题涉嫌财产和孩子抚养,建议你委托律师给你代理,以便更好的维护你的权益。
  • 女方有权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可能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你只简单表述“女方有外遇”,据此无法断定是否构成法律上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这里的“同居”须是已婚夫妻一方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
    如果已婚夫妻一方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则构成重婚。 如果女方的行为构成“同居”甚至“重婚”,且有证据证实,男方可依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或第二项,向女方主张损害赔偿。
    这里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但获得赔偿须以离婚为前提。 (符合《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才可以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