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8年2月1日晚在武汉汉南区发生交通事故,车方全责,我方无责。至今医药费已达12万。肇事者没垫一分钱。他借的是别人的车。车主100万全险。且车主垫附6000元。肇事者说不会拿钱,要我直接起诉,这样免得他出非医保部分的钱。他让我上诉,我要他出律师费,他不肯,我说一人一半,他也不肯。我妈盆骨股处粉粹性骨折,胸前5根胁骨断裂,脑出血,现在两腿都有血栓。我想,我作为无责方花钱为他节约几万块,他连一半律师费都不出,我不乐意。既然谁起诉谁给律师费,那有什么办法让他起诉我呢?我故意多跟他要钱,或拖着不出院,可以吗?

2019-07-29 19:32:5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协商不成,诉讼解决。首先,事故划分问题。事故责任由交警根据双方的过错以及原因力比例来综合认定。其次,赔偿项目。对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这一块,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残疾赔偿金、抚养费等。
    同时,还要区分户口问题,城镇户口(含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的农村居民)和农村户口,赔偿标准也是大不相同的。对于农村户口,也可通过操作、处理,使其按城镇标准来赔偿的。对于伤残等级需鉴定确定。
    最后,起诉车方及其保险公司,如果车方有保险公司的话。先由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范围内全额赔偿受害人的损失,超过部分按责任比例由双方承担。
  • 您好,产生了纠纷如果没法协商解决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您可以到对方所说的保险公司询问可知对方所说是否真实。对方全责您正常治疗产生的全部费用都应当由他支付。自行车如果通过修理不影响正常使用不能要求赔偿一辆新车。
    交通事故认定书属于重要证据您需要自己保留,可以给对方复印件。护理费、误工费也在赔偿范围之内,可以向对方主张。交通事故如果没有构成残疾的不能要求精神抚慰金。建议您走法律途径为好。
  • 交通事故,肇事者负全责。受害者应该向肇事者索赔哪些赔偿?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宿费,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7、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8、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简称“基数”),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2、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