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我是应届毕业生 是校企合作班。那个就业协议书全班统一是企业盖章 但并不给我们分配工作。 然后家里让我参加三支一扶考试 然后学校就业处老师说要给我换一份空白的就业协议才可以符合考试规定。但是考试是在7月8号 现在放假了 因为我没有上交就业协议书拿不到报到证。 而且前不久就业老师打电话给我说我的档案已经打回原籍了 等我们本省有人问就说之前知道。 我也不太懂 这对我有什么不利嘛。 还有报到证这种东西去事业单位重要吗

2019-07-29 23:01:3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报到证必须妥善保管,不论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撕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如报到证遗失,应由毕业生本人提出申请,由学校上报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批准并予以补发。毕业生在离校时,均有一张报到证。
    有的毕业生未与单位签约,自认为没有报到证,但实际上,这部分学生已按国家规定派往生源地省、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提请这部分毕业生千万不要忘记领取报到证。
  • 就业协议书实际上是一个预约,是在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之前由用人单位、毕业生和学校三方主体签订的一个协议,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方案和毕业生派遣的依据。该协议书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收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计划进行派遣。
    劳动合同订立在后,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内容涉及到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方面,更为具体。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就工资待遇、住房等事先有约定,亦可在就业协议书备注条款中予以注明,日后订立劳动合同对此内容应予以认可。
  •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属于一般民事合同,受《合同法》的规制。即协议当事人可以约定协议生效,变更,终止或解除的条件和期限,可以约定违约金(所以实践中有很多企业要求毕业生支付违约金的事例)。
    但是劳动合同属于特殊民事关系,受《劳动合同法》和相关劳动法律规制。权利义务主要涉及工作场所,工作内容,工资,休假,社保等内容。且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是法定的,当事人之间不能约定终止条件。
    劳动合同解除的时候,多数情况企业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 一般打回原籍,档案都是寄回了老家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看看你的报到证,是不是"XX市XX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在网上查XX市XX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官方网站。
    一般在主页最下方会有联系电话,或者在机构的页面会有电话。拨过去,说明自己是“毕业生”,再提一下“档案”的问题,对方就知道你要找哪个部门,告知你准确的部门电话。

    拨通管理档案的部门的电话,说明自己是毕业生,无就业单位,档案打回了原籍,报到证怎么处理,是不是要亲自去报道。

    一般可以电话报道的,就不用亲自去跑一趟了。对方核对了你的姓名、学校,在系统里一查就知道你的档案有没有寄达。

    如果档案寄达就OK了,对方一般不要报到证,自己保管好。
    如果以后找到的工作单位需要报到证就交给工作单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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