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今年3月来公司上班,一个月后签订了一份培训协议,(我来之前就是从专门的培训学校出来的,同时公司的培训就是一个老员工带带你...)但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在我要辞职,车间主任说我可能还要给公司一部分钱,(里面包括培训费,住宿,还有吃饭那些)?当时签订的培训协议只有一份?还是公司给拿走了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7-30 12:35:2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必须是单位出钱进行的培训,单位没有出钱的不算。n必须是专业技术培训(比如做会记的培训考取会计上岗证、注册会计师资格证,做质量工程师的培训考取质量工程师等级证书),一般的入职培训(比如公司的工作流程、岗位职责、劳动纪律、公司制度、具体的工作怎么做等)不算。
    n必须是有第三方培训机构开具的培训费发票,没有发票的不算。n没有签到培训协议并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的不算。nn以上条件必须全部满足,那么劳动者未满服务期提前离职才需要支付违约金,否则即使签订了培训协议也是无效的。
    n
  • 【1】没有和对方签定书面合同,如果对方承认有口头合同,对方和原告说的合同保持内容一致,对方不赖账,因为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有纠纷,可以去法院起诉对方。
    【2】原告最好提供录音或者录像证据,还有原告和对方有履行该合同来往的票据等证据,有经济纠纷了,带着证据可以去法院起诉对方。
    【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3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4】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 如果你是合同工,就是你和这家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以及劳动合同关系,也就是说一旦有任何劳资纠纷,是你和这家单位来处理。
      如果你是派遣工,就是你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并不是这家单位的员工,只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一旦有任何劳资纠纷,是你、单位、派遣公司三方来解决,如果你公司解聘你的话,你会直接被退回派遣公司。
  • 首先要界定培训性质是属于岗位适应培训还是综合素质延伸培训
    岗位适应性培训是指从事该岗位工作必要的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如电工必须有电工上岗证,其领证的培训就是岗位适应性培训,这种培训的费用不应该要求离职职工赔偿。再就是要求离职职工赔偿培训费,应有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和违约赔偿的条款,否则不能索赔。
    而综合素质延伸培训则是与从事工作没有直接联系的非必要性的培训。此类培训如果写入合同条款,那么如果违约就需要进行赔偿,但是赔偿金额原则上不能超过培训的全额费用。
    法律上对于这类条款没有明确规定,但是根据法律的基准原则,不能违反平等·自愿的大原则才是有法律效应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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