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的朋友经营一家化工厂,由于各方面原因导致年年亏损!在这几年当中他曾以个人的名义向银行进行房屋抵押贷款。但是房票没有一个是他本人的,有的是亲戚的,有的是工人的,进行抵押贷款时这些人并没有亲自到银行签字并到产权处办理一系列相关手续和公正,只是为他提供了身份证复印件和结婚证。现在我的朋友债务量太大,而且被债权人逼迫还债,他也无能为力还清任何的债务和银行房屋的贷款!请问一下,在房屋产权所有人没有到场办理一系列房屋抵押贷款的情况下,他办理的房屋抵押贷款有效吗?如无效我们该如何要回我们的房票?如有效我们该怎么办?还有,我们没有签过任何委托授权书,银行我们的名字都是他私自替签的。有些产权人配偶还不知情,有些还是购房合同。请高手解答,谢谢了

2019-07-30 23:15:0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首先,贷款不还超过六期,并经贷款的银行催交,还是不还的,银行就认定为不良信用户。然后,银行就会启动法律程序,起诉至当地法院,要求执行房产拍卖还款。
    最后,经法院判决后,法院就会执行拍卖程序,拍卖房产还债。
  • 房屋可以抵押给银行贷款。
    办理房屋抵押贷款对房屋的要求如下:
    1、房龄最长不超过15年;
    2、坐落区域为当地;
    3、房产性质满足贷款机构的相关条件;
    4、产权证上不得有未成年人和60周岁以上老人;
    5、按揭房已结清房贷才可申请。
  •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由此可以看出抵押担保的特点在于:
    第一,抵押人可以是第三人,也可以是债务人自己。
    这与保证不同,在保证担保中,债务人自己不能作为担保人。
    第二,抵押物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这与质押不同,质物只能是动产。
    第三,抵押人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抵押人可以继续占有、使用抵押物。
    这也与质押不同,质物必须转移于质权人占有。
    第四,抵押担保以抵押权人(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而实现。优先受偿权是抵押权的核心内容。
    第五,抵押权的行使必须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为前提。
  • 房产抵押贷款一般年限最高可贷款30年。
    需准备资料:借款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流水、大额资产证明等;本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公司章程、近1-3年公司财务报表、企业银行流水、企业经营或融资用途证明资料;
    额度:经营用途一般最高可以申请到房产评估值的七成;
    利率:利率视银行政策及借款人资质不同在基准利率上上浮20%以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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