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变更时的验资报告的出资资本是固定资产,未注明股东的出资比例,但是固定资产所有权可以追溯合伙的最初协议,但是最初协议的出资比例和公司变更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章程约定的比例不一致?我想问问以哪个比例来享受分红权和表决权。

2019-07-31 05:23:5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法人如下:

    一、领取企业变更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
    1、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
    3、公司变更登记审核表
    4、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加盖公司公章)
    5、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如法人担任执行董事或董事长时要填写)(加盖公司公章)
    6、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正本可在领取新的营业执照时收回)
    7、股东会决议(盖上公司公章)
    8、新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盖上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9、旧法人的免职证明及新法人的任职证明(盖上公司公章)受理后第二天起7个工作日领取。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
    1、原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2、新法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3、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4、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5、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四、国、地税变更
    1、原国、地税税务证正、副本
    2、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3、新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4、新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盖上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5、国、地税税务变更申请表(加盖公司公章)
    五、相关许可证也须到发证机关办理变更。
  • 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三条【无营业执照经营的单位的责任】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法释〔2010〕12号)
    第四条 劳动者与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应当将用人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列为当事人。
  • 首先明确,法律没有规定出资达51%就必定是法定代表人。要明了,两个股东,一方出资达到51%以上,法律上取得了控股地位,在股东会开会表决事项上将具有必然优势地位,除非公司章程约定按股东每人一票的方式而非按出资。
    但大多公司是按出资比例取得相应表决权,以决定公司经营、投资、人事等重大事项。也就是法定代表人是股东间协议确定的结果,出资多不必然就一定是法定代表人。且法定代表人只是对外可代表公司进行经营行为,公司为法定代表人的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
    在行政处罚和刑事领域,任法定代表人意味着更多的责任。你可以要求以每人一票的方式来表决股东会事项,写在公司章程中。当然有对方书面同意。毕竟资本多少一般决定发言权多少,大多没有谁会让步。
    希望你有所明了。
  • 公司章程没有特殊股权转让约定的,股东之间可以转让股权。其中转让股权约定股权价格,正常情况下,合法办理完退出股东身份的手续这一方对公司再无任何权利和义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由公司财产承担有限责任。
    以于公司外部第三人来讲,只要没办股东、章程变更备案,原三个股东仍是公司股东,承担相应义务。对于公司内部股权关系而言,三个股东补充协议,其实是出资变更协议,没出资的股东丧失了出资股东权利。
    股东并不直接拥有公司资产,而是通过股权的形式享受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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