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朋友与别人一起贷款办公司,后来公司经营出了问题,还不了贷款,现在担保人把他也起诉了,公司法人不是他,而且他在公司也只是挂名股东,有四五年不去公司了

2019-07-31 10:03:4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公司法规定由董事长、董事、经理担任。在法人授权范围内对外代表法人行使职权。

    (2)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违反约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企业法人贷款分以下两种情况:

    一、以个人名义贷款,将以个人财产承担责任。

    企业法人以个人的名义贷款,用途是自己消费不是公司生产经营,这个款项只是企业法人的自身行为,用于自己消费,无关企业,所以这种情况,风险是企业法人自己承担。

    二、以公司名义的贷款,公司财产承担责任。

    作为企业的法人代表,必须对该企业的所有合法经营行为和非法经营行为负责,为该企业的所有债权和债务负责。企业的贷款由企业来偿还。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不承担偿还责任,前提是企业没有虚假出资、抽逃资金、转移资产等违法行为,否则企业的股东或法定代表人可能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企业法人贷款的适用对象

    企业法人贷款更适合短期小额资金的寻求,不适合大额的企业贷款。
  • 公司是对外独立承担责任的,担保公司法人变更起诉,公司法人变更并不影响公司对原民事责任的承担,所以依然可以以该公司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公司贷款是否需要股东还,这要看你们企业的性质。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那就按照你最初承诺入股的数额承担公司债务
    如果是合伙企业,那么债权人有权要求你们合伙人中的任何一个人偿还全部债务,你偿还之后可以向其他合伙人追偿他们应当承担的份额。
    股东自己贷款属于私人行为,一般与公司无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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