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一家小工厂做了三个月,想辞职,就是不批,而且没有购买任何保险,也没有签合同!工资还压一个月,应该怎么办呢?

2019-08-01 00:33:3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协商追讨。根据以上的法律法规向企业提出,需要支付双倍工资,若企业同意的,则追讨完成;
    2、仲裁追讨。若企业不同意支付的,则需要到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一般为劳动站)提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需要做以下工作:
    (1)带着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带着收集到的证据材料复印件,录音需要刻录成光盘并书写出主要的录音内容。
    (3)到劳动仲裁仲填写劳动仲裁申请书。
  •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属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补偿。
      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作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若劳动者无过错情况下,用人单位属于违规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照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依法保护发承包双方权益的法律文件。是发承包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最高行为准则。建筑法明确规定不具备资质的承包方不能承包工程,所以双方的合同也是无效合同。
    只有持有依法获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包业务并依法签订工程合同的,才是合法有效的合同。
  • 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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