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儿子儿媳吵架,儿子找她回家,路上两口抓扯,媳妇膀子被儿子抓青,巡警官办案民警定非法拘禁罪,刑事拘留37天,2017年8月17号早上八点多遇儿媳在娘家的路上。儿子把媳妇抱车上,路上谈心下车五次,四十里路左右。就定罪非法拘禁。儿子是教练车,教练证,带的是学员。车子被扣说是作案工具。请问这个案子能不能构成非法拘禁罪?

刑事辩护
2019-08-01 06:25: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规定,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五条、第九十六条、第九十八条的规定被扣留的机动车,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30日内没有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没有补办相应手续,或者不前来接受处理,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该机动车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非法拼装的机动车予以拆除;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予以报废;机动车涉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 非法拘禁罪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但是不一定会得到支持。根据司法解释,要造成严重精神损害,才会支持精神损害赔偿。一般认为,对于一般的人身伤害,侵权人除赔偿因此给受害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外,由侵权人向受害人赔礼道歉即可消除对受害人的精神损害,无需进行精神损害赔偿。轻微伤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获支持可能性不大。
      精神损害赔偿标准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 构成非法拘禁罪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依民法通则和侵权法相关规定获得民事赔偿。身体受到伤害,或者衣物等直接财物损失的,可以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间接损害或者精神损害的,不能提出赔偿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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