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五年前买的房子,当时约定五年后办理房产证。可是现在已经五年多了,开发商一直以各种理由拖着迟迟办不了产权证,当时买房子是全款,可开发商只给开了收据,而且他们是几个人合伙挂靠在别的公司名下。想问下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

2019-08-01 09:20:1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开发商拖延办理房产证,购房者可要求违约金也可解除合同并索赔。购房者在购房时可要求开发商出示完整的售房手续,查验开发商是否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要求开发商明确告知该房产有无抵押。
    业主维权还有如下方式:一,到房产局。二,联合所有业主拒交物业费。三,拨打全国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免费举报电话,12336。有你们当地市县国土资源局,接听并负责处理,因不仅仅是房产证他也牵扯到土地使用证。
  • 二手房产权房产证的办理: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
    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
    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的整栋楼的房屋权、《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权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
    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且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的,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

  • 1、商品房是特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而自建、参建、委托建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筑物不属于商品房范围。商品房是能办产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可以自定价格出售的产权房。
    2、广大市民在购买商品房时,首先要查验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一般情况下,如果是正规的开发商且手续合法齐全的情况,会将“五证”挂在售楼处。这“五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定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或销售许可证。“五证”中最重要的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两者表明所购房屋是否属于合法交易范畴。
    3、从你讲的情况看,建议你到国土资源和房屋局查一下有没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如有没有很有可能不是商品房。
    4、如果不是合法的商品房,导致永远无法办理产权证的,你们可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要求卖方返款交赔偿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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