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在今年年初通过法院拍卖购买两门面,裁决给我了。但房子只有土地使用证没有房产证,到现在还没有过户给我,只有判决书。房管局也不给办房产证,现在法院还要收回判决。请问我要怎么办?

拍卖
2019-08-01 12:13: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由法院的执行法官直接到房产局去查询。房产局会配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有权查询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与财产信息,掌握相关信息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

  •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 房屋买卖后,购房者因自身问题拿不到证的情况:

    1、购房者购房却未缴清房屋相关税费;

    2、办理产权相关证明提供不充分的

    3、开发商与小业主存在纠纷,扣着本该发给小业主的房地产证不发;

    4、公共维修基金尚未交付;

    5、个别购房者购房入住后进行违章搭建,致使规划部门不予核发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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