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父母留有遗嘱,将房子留给我一人,不给我老公,也没有涉及到我奶奶。我爷爷,外公,外婆先与我父亲去世,我奶奶还在,目前90岁。如果办理房屋过户,需要如何办理?如果通过法院流程来办理过户,我需要起诉谁?是房产局还是其它继承人?如果办理继承权公证,自书遗嘱是否有效?继承权公证必须在不动产所在地办吗?非不动产所在地办理的继承权公证书是否有效?如果我只有父母的自书遗嘱,没有办理过户,等我奶奶百年后再办理过户,是不是还需要我奶奶的儿子女儿签协议表示放弃?

2019-08-01 14:50:1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土地承包收益可以继承,林地承包权在承包期内,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   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书,须向公证机关提供的证件材料是:  ①继承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有关身份证明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般须复印两份);  ②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关医院或公安机关签发并盖有公章的死亡报告单及殡仪馆出具的火化单据证明等);  ③被继承人的遗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房产证明,存款凭证,遗嘱等);  ④继承人所在单位或所在街道派出所等出具的证明信件(一般须有人事,组织或劳资部门出具)。
  • 继承权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确认当事人是否享有遗产继承权的证明活动。当事人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应当到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如果若干个当事人申请办理继承同一被继承人的遗产,应当共同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申请时,当事人应递交公证申请书,同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工作证、身份证、户口簿等。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有关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书、尸体火化证明书、或有关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如果被继承人是被宣告死亡的人,当事人应提交人民法院关于宣告死亡判决书。
    被继承人所留遗产的产权证明,如房产所有权证书、银行存款单、股票号码与数额等。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当事人应提交遗嘱原件。当事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代位继承人申办公证的,还应提供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以及本人与继承人关系的证明。
    公证机关办理继承权公证,应当重点审査: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地点、死因,以及所留遗产的范围、种类和数量。
  • 继承权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公民的申请,依法证明公民具有继承死者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权利的真实性、合法性活动。办理继承权公证,应遵循权利义务相一致,互谅互让,男女平等,养老育幼,照顾病残,有利于家庭和睦团结的原则。继承权公证,遗产为不动产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当事人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法定继承应提交: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的资格证明;
    (3)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的,需提交死亡的,需提交死亡证明及其亲属关系证明;
    (6)
    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
    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遗嘱继承应提交: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的资格证明;
    (3)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被继承人的遗嘱;
    (6)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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