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2011年5月20日领的结婚证 ,现在发现双方合不来,男方不同意离婚,请问我该按什么样的程序走??目前我身份证在补办,是否没身份证会印象办离婚手续。

离婚
2018-08-19 23:57: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协议离婚时应携带的材料
    (一)国内一方,应携带:
    1、本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含复印件)
    2、本人《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用中文书写。
    (二)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携带: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含复印件);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 婚协议书》。
    (三)华侨、外国人,应携带: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含复印件);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
  • 协议离婚需要哪些手续,协议离婚手续怎么办?
    1、离婚双方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
    2、婚姻登记员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3、离婚双方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4、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5、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6、婚姻登记员颁发离婚证,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
    1)核实双方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离婚协议纠纷的处理及法律救济途径;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__婚姻登记处; 注销的结婚证退还本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收到离婚证和告知单后,在送达回证上签名。
    登记员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 男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1、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法院调解   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件时,首先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法院判决   法院经过调解后发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时,法院就可以作出准予当事人离婚的判决。   在实践中,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首先是进行调解,第一次诉讼一般是不判决离婚的,半年后当事人才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一般在第二次判离的可能就大大增强了。   
    3、单方如何起诉离婚?   单方起诉离婚,直接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法院立案后,在15日内通知审理时间。需要注意的是,婚后如果女方在怀孕和哺乳期间,法院是不受理男方提起的离婚诉讼的。   小孩抚养问题,法院会考虑到谁更有抚养能力,小孩跟谁更有利于小孩的成长和发育。   
    4、男方不同意离婚咋办?   如果是男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女方要起诉离婚并且要注意收集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家庭暴力的证据、包二奶的证据、感情不和分居的证据等等,通过证据说明两人感情已无和好可能,法院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才会判决。   以上就是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如何离婚的方法。事实上不同的离婚案件案情各异,打官司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打证据”,事实没有证据佐证则很难被法院认定,因此没有充分的证据说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就算在男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法院已经受理了您的离婚诉讼,也不一定最终能判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